在上海歌剧院会议室,前天刚抵沪的意大利歌剧导演马可·卡尼蒂,和中国导演杨竞泽对着全新制作的歌剧《波西米亚人》设计图纸进行热烈讨论。(上海歌剧院供图)
■记者 姜方
舞美设计图展开,舞台中景倾斜的塔楼顶仿佛梦回巴黎,而由几何图形分割而成的冰块,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些许斑斓的科幻未来感;几位男演员们长袍或斗篷的复古感造型,又提醒着观者这仍是普契尼笔下的那部经典歌剧——在昨天的上海歌剧院会议室,刚抵沪不足24小时的意大利歌剧导演马可·卡尼蒂,迫不及待地和中国导演杨竞泽对下月上演的《波希米亚人》展开了热烈讨论。
作为上海歌剧院2023年演出季开幕大戏、全新制作《波西米亚人》的联合执导,历经整整一年的线上沟通,如今终于在上海握手、拥抱了。
“我回来了!意大利歌剧也回来了!”导演马可毫不掩饰自己的满心欢喜,“很高兴看到世界正在渐渐走出疫情的阴影,重回正常轨道。当下,重启歌剧的国际合作非常重要,通过不同文化的碰撞与沟通,艺术将会激荡出强大的鼓舞人心的力量。”他认真地告诉记者:“面对疫情,我们所有人都是斗士,当所有人心手相连去直面恐惧并毫无畏惧时,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凛冬,迎接春天。”而这份寓意,也将成为此版《波西米亚人》舞台上一个令人惊喜的“彩蛋”。
七年前曾来过上海排演《茶花女》的马可,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与上海歌剧院艺术家们深度合作,共创《波西米亚人》的同时,他也将在上海度过他的第一个“中国年”。“马可对中国戏曲很感兴趣,我准备带他去听听京昆演出,让他好好感受一下上海的烟火气——大年三十来我家里包水饺、看春晚;春节期间逛逛上海的豫园,再一起去电影院看部春节档电影;参观一大会址、浦东陆家嘴金融区和滨江大道都得安排上……”上海歌剧院院长许忠悄悄“透露”了一连串的精彩计划。
歌剧回来了,爱的火焰将点燃冰雪覆盖的舞台
前天中午12点半,一架从罗马出发、经阿姆斯特丹转机至上海的航班落地浦东T2。马可·卡尼蒂和他的助理弗雷德·桑塔布洛焦,在历经11个小时的长途飞行后,顺利入关。一看到前来接机的上海工作人员,马可的眼中有了笑意,朝前方比了个“剪刀手”,回应马可一行的是来自上海的两大束鲜花。
原来由上海歌剧院与上海大剧院联合出品的大型歌剧《波西米亚人》已筹备了近一年,眼看距离2月10日首演之日越来越近,获悉中国的最新入境政策后,导演马可一行立刻改签了最近一班机票飞向东方,并在落地后立即与院方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要求尽快正式投入《波西米亚人》的戏剧排练。
“这部全新制作的歌剧背景设定在2220年的巴黎,整座城市都被冰雪所覆盖。剧中贫穷的艺术家即使身处极寒环境,心中依然燃烧着爱的火焰!”马可的话语中满是对作品的期许。“艺术不死、爱情永恒。当1896年首演于意大利的感人爱情故事,穿越时空来到2023年上海大剧院的舞台,这份初衷不会改变。”
“这次和马可联合执导,我们共同的心愿就是让歌剧发光,让这门艺术能够活在当下。”中方联合导演兼舞美、多媒体设计杨竞泽在舞美设计中用到了转盘,在长方体的冰面造型前,一股寒意扑面而来。冰块是寒冷的,而艺术家的热情与赤忱,足以融化一切坚冰,战胜一切困难。就像杨竞泽所感受到的:“我在上海的街头,可以看到很多特立独行的年轻人,他们让我对未来、对上海这座城市充满期待。”
焕新的演出季让更多世界名家名团听到中国声音
“从2020年至今,我们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步伐从未停止。三年眨眼过去了,这一次马可·卡尼蒂应邀来沪,能感受到他十分看好中国、看好上海的演艺市场,加上我们全面扎实的前期工作,所以当大幕揭开时,我们都已经准备好了。”许忠告诉记者,包括开幕大戏《波西米亚人》在内,上海歌剧院2023年演出季焕然一新。上海的观众也用期待已久的热情回馈演出季的精彩——据最新消息,48小时内,《波西米亚人》《托斯卡》这两部剧目的票房销售已过50万元,演出票售出1600张。
凛冬已过大半,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这个春天对歌剧院来说将是火热的、繁花似锦的。许忠告诉记者,歌剧院今年国际化的步伐会“快一点、再快一点”。其中包括携手上海大剧院与巴伐利亚国立歌剧院首度合作的瓦格纳歌剧《罗恩格林》将迎来中国首演;与德国埃尔福特歌剧院联合制作的《漂泊的荷兰人》、邀请国际优秀主创团队排演的《托斯卡》等合作剧目,都已经接连排上了日程表。
上海歌剧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赵蕾表示,今年春天开始,通过多维而深入的国际合作,将让更多世界名家名团听到中国声音、看到中国实力,也让更多中国优秀艺术作品与文艺院团走上国际舞台。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