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多点发力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人类命运共同体、贸易强国、数字技术、农村消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姚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姚琨表示,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另一方面,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一是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始终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二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秉持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深化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三是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摘编自《光明日报》
【李俊:多点发力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俊指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及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必然举措,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和迫切要求。面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加快贸易强国建设进程,需在科学研判内外部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从三个方面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一方面,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提升货物出口的附加值,打造品牌、质量、技术、服务新优势,着力培育和提升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精密仪器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竞争力。另一方面,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进一步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作用,提升中国服务品牌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把发展基础好的服务贸易中心城市打造成为全球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高地。同时,发展数字贸易,研究建立我国数字贸易统计分类体系,加强与国际机构的统计口径和我国现有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衔接;推进跨境电商业态升级,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形成以数据驱动为核心、以平台为支撑、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模式。
摘编自《经济日报》
【刘沛林、李勇:数字技术助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长沙学院教授刘沛林、李勇指出,实践证明,数字技术在增强历史文化遗产吸引力、提升文化消费品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立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的实际,深化数字技术运用,在更高程度、更大范围上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一方面,发展先进数字技术,运用先进的、综合集成的三维可视化技术、图像处理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等数字技术,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采集、三维制作、高清呈现、快速传输。另一方面,提升装备制造水平,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选择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努力实现我国高端数字技术装备制造更多重大突破,加快规模化和系列化发展。同时,推动景区景点应用,做好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通过5G手机或电脑终端,满足人们不限时、不限地、可重复、碎片化观赏的需要,提供优质的数字化游览服务。
摘编自《人民日报》
【谢玲红:多措并举扩大农村消费】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谢玲红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有着5亿常住人口的农村市场潜力巨大,是未来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应找准农村消费的阶段性特点,抓住消费扩容升级的热点领域,突破扩大消费的瓶颈,多措并举扩大农村消费。首先,促进农村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增收,提高消费能力。促进低技能农民工就业增收,增强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业对低技能劳动者的吸纳能力;发挥乡村产业经营增收潜力,支持农产品直播直销新业态,促进乡村旅游差异化、品质化发展。其次,壮大农村消费人口规模,扩大消费市场。增强县城集聚能力,加强县城融入区域产业链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优化返乡入乡就业创业生态,建设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实训基地,探索农村引进、使用、留住人才的激励制度。再次,加强农村消费品供给能力建设,提升消费条件。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传统商业场所改造升级,建设镇村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鼓励大型商业龙头企业在县乡布局连锁超市;支持农村消费大数据开发应用,补齐基站、宽带等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村居民数字化技能水平,培养线上消费习惯。最后,完善农村消费政策体系,优化消费生态。提高消费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探索设置社会消费品零售、消费基础设施投资等考核指标;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发展,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商业银行到乡镇布点设网,鼓励金融机构下放信贷权限。
摘编自《经济参考报》
【胡忠英:多方合力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胡忠英表示,近年来,随着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大学生多方协作、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要牵动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加大力度制定、落实相关创业政策,搭建创业平台,逐步完善独具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企业要保障支持创新创业工作,以自身需求为导向,把企业的需求融入大学的科研和教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举办创业讲座,建立模拟演练基地、创业实习基地。同时,高校要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一方面,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培养和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助推器,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结合,将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素质高、教育手段新、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此外,大学生也需积极开展自我教育,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树立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同时扎实掌握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
鱼跃医疗为何敢顶风哄抬物价?270万罚少了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宋亚芬)因疫情期间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近日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70万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罚少了!”
事实上,鱼跃医疗并不是唯一一个在疫情期间借防疫商品紧俏而大幅涨价发国难财的企业。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五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除了鱼跃医疗,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也因哄抬药品价格被处罚。
通报指出,鱼跃医疗血氧仪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高了鱼跃牌血氧仪市场销售价格。以该公司生产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型号:YX306)为例,2022年12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比11月上涨47%。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由100元/台上涨至231.78元/台,涨幅131.8%;最高价格上涨至254.15元/台,涨幅154.2%。
对于企业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情况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中国并非没有监管制度。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依照该项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等,明确提出“不得哄抬价格”等法律红线。可以说,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厉,为何总有企业挑战法律底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明知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依然敢于违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人认为即使违法不一定被处罚,从新闻报道来看被处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二是企业有可能算经济帐,即使最后被处罚了,但违法行为所增加的盈利减去被处罚金额依然有赚头,算经济帐也是合算的,就会有利益驱使。
从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通报来看,这次对鱼跃医疗处罚270万元属于从重处罚。通报指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范围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270万?一台涨价200,就是卖1万多台机子的事。罚那点款简直九牛一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否意味着需大于求时企业可以随意大幅涨价?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确实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治经济,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任何的市场经济都不会对企业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坐视不理。
此外,刘春生强调,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哄抬物价,本身确实是利用了疫情这个大的背景,而发国难财,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其次还要讲良心,有公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