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达沃斯论坛如常冬季开幕 冀望“在分裂的世界加强合作”******
中新社达沃斯1月17日电 (记者 德永健)因新冠肺炎疫情中断三年后,世界经济论坛年会(达沃斯论坛)17日如常在冬季开幕,在世界政治经济图景发生巨大变化之际,冀望“在分裂的世界加强合作”。
当地时间17日上午,世界经济论坛创始人兼执行主席施瓦布宣布论坛开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达沃斯论坛2021年在线上举行,2022年于5月举行,今年终于重回“正轨”,如常在达沃斯1月的隆冬时节举行。
面对当前地缘政治、能源、气候变化、粮食安全等多重危机,本届论坛以“在分裂的世界加强合作”为主题。据论坛公布的数据,除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德国总理朔尔茨、韩国总统尹锡悦、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等政要,论坛共吸引来自700家企业的1500余名总裁和高管参会,数量创历史新高。
在为期4天的会议中,论坛将聚焦能源、气候变化、投资、贸易和基础设施、前沿技术乃至地缘政治合作等一系列议题。施瓦布在论坛开幕前夕表示,受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和国家间的分裂加剧;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互信消退问题,需要加强政府和企业的合作,还要认识到“不可让任何人掉队”。
虽然如常在冬季开幕,参会企业数量创下新高,但日益严峻的民生问题令论坛气氛难言乐观。1月11日,世界经济论坛发布《2023年全球风险报告》,表示以风险的严重性排序,生活成本上升已成全球最严重的短期风险,其次为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地缘经济冲突位列第三。
在长期风险中,前三位均关乎气候,分别为减缓气候变化失败、适应气候变化失败、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本届达沃斯论坛开幕前后,适逢欧洲多地出现历史性暖冬,为此环保团体对达沃斯论坛的批评调门有所升高,尤其诟病参会人员“乘坐私人飞机来讨论气候变化”难以服众。(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