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渤海国与南汉国文物展”展出近180件出土文物******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宫城正门出土的石螭首吸引参观者拍照。 陈楚红 摄展览展出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掌要局”铭文白釉瓷碗。 陈楚红 摄展览展出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大有十五年壬寅岁建”铭文青釉陶排水管道残片。 陈楚红 摄“南北汇流——渤海国与南汉国文物展”吸引参观者。 陈楚红 摄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的釉陶套兽吸引参观者拍照。 陈楚红 摄
1月4日,由南越王博物院、黑龙江省渤海上京遗址博物馆、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南北汇流——渤海国与南汉国文物展”在广州南越王博物院王宫展区开展。本次展览为渤海国与南汉国遗址出土文物首次联袂展出,精选了178件出土文物,通过“泱泱华夏”“物阜民丰”“异域同川”“瀚海无疆”四个部分,展示渤海国与南汉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对外交流等风貌。本次展览是渤海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文物首次来到广东地区展出。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